春秋战国名人
宋襄公

宋襄公简介-九游会体育

周襄王二年(公元前651年)春,宋桓公去世,太子兹甫即位,是为宋襄公。宋襄公封庶兄目夷为相,主管军政大权,辅佐自己处理朝政。还没等宋桓公下葬,齐恒公就约各路诸侯王在葵丘相会结盟,于是宋襄公前去相会。在葵丘之会上,宋襄公接受了盟约。其主要内容是:不准把水祸引向别国;不准因别国灾荒而不卖给粮食;不准更换太子;不准以妾代妻;不准让妇女参与国家大事。葵丘之会上,宋襄公接受了齐桓公委托他照顾齐国太子昭(后来的齐孝公)的嘱托,答应将来对太子昭予以照应。周襄王十四年(公元前638年)初冬,宋襄公领兵攻打郑国,郑国向楚国

宋襄公相关

  • 中文名宋襄公
  • 别名兹甫,兹父
  • 国籍宋国
  • 民族华夏族
  • 出生地商丘
  • 逝世日期公元前637年
  • 职业宋国国君
  • 主要成就春秋五霸之一
  • 在位公元前650年—公元前637年
  • 谥号
  • 相关事件泓水之战

人物生平

早期经历

二年,宋襄公即位,以其庶兄公子目夷为相,行“东宫图治”。

周襄王九年(前643年),齐桓公重病,齐国五公子(公子无亏、公子昭、公子潘、公子元、公子商人)各率党羽争位。冬十月七日,齐桓公饿死。五公子互相攻打,齐国一片混乱。桓公尸体在床上放了六十七天,尸虫都从尸体上爬了出来,“身死不葬,虫流出户”。翌年初,新立的齐君无亏才把桓公收殓。

前642年,宋襄公率领卫国、曹国和邾国等四国人马打到齐国,齐人里应外合,把逃到宋国求援的公子昭拥立为齐孝公,襄公因此小有名气。

宋襄公开始雄心勃勃,想继承齐桓公的霸业。

前638年宋与楚战于泓水之战(今河南柘城西北),当时楚兵强大,大司马子鱼劝襄公趁楚人渡水之时截杀之,此时襄公却大讲“仁义”,要待楚兵渡河列阵才攻击之;当楚军上岸时,子鱼又劝宋襄公趁楚军此时阵列尚未成形时袭杀之,襄公再拒绝。结果宋师大败,襄公被射中了大腿,次年因重伤而薨,其子宋成公王臣继位。

兹甫,是春秋时期宋国国君宋桓公的次子,为宋桓公的正室宋桓夫人(和之女)所出,因此,兹甫是嫡子。

兹甫还有个庶兄目夷,而目夷的母亲只是地位一般的妾侍,因此,目夷是庶子,兹甫以嫡子的身份被立为太子。

十七年(公元前660年),狄人伐卫,攻入卫国国都,侥幸逃出的不足五千卫国遗民被宋桓公夫妇安置在曹邑。就在卫国重建工作刚展开的时候,宋桓公夫妇不知什么原因闹起了矛盾,宋桓公将夫人休回娘家卫国。 

让国之美

周襄王元年(公元前652年 ),兹甫的父亲宋桓公病重。按照当时的嫡长子继承制,兹甫本应是继位之人,可是兹甫在父亲面前恳求,要把太子之位让贤于庶兄目夷,还说:“目夷年龄比我大,而且忠义仁义,请立目夷为国君吧。”

于是,宋桓公把兹甫的想法讲给目夷听,目夷听后不肯接受太子之位,说:"能够把国家让给我,这不是最大的仁吗?我再仁,也赶不上弟弟啊!况且废嫡立庶,也不合制度啊"。

为了躲避弟弟的让贤,目夷逃到了卫国,兹甫的太子之位没有让出去。 

即位图治

周襄王二年(公元前651年)春,宋桓公去世,太子兹甫即位,是为宋襄公。宋襄公封庶兄目夷为相,主管军

政大权,辅佐自己处理朝政。 

还没等宋桓公下葬,齐桓公就约各路诸侯王在葵丘相会结盟,于是宋襄公前去相会 。在葵丘之会上,宋襄公接受了盟约。其主要内容是:不准把水祸引向别国;不准因别国灾荒而不卖给粮食;不准更换太子;不准以妾代妻;不准让妇女参与国家大事。

葵丘之会上,宋襄公接受了齐桓公委托他照顾齐国太子昭(后来的齐孝公)的嘱托,答应将来对太子昭予以照应。 

平定齐乱

周襄王九年(公元前643年),诸侯霸主齐桓公病死,齐国内乱,齐国太子昭逃到宋国,向宋襄公求救。尽管

当时宋国十分弱小,但因齐桓公死前曾委托他照顾太子,宋襄公全力帮助太子昭回齐国即位。

周襄王十年(公元前642年),各国诸侯接到宋襄公通知,请他们共同护送公子昭到齐国去接替君位。但是宋襄公的号召力不大,多数诸侯把宋国的通知搁在一边,只有卫国、曹国、邾国三个小国派了一些人马来。宋襄公率领四国军队向齐国进发,齐国的贵族对公子昭怀有同情之心,再加上不清楚宋军实力,就把无亏与杀了,赶走了,在国都临淄迎接公子昭回国。公子昭回国后当上了国君,是为齐孝公。 

图谋称霸

齐桓公死后,诸侯霸主之位空缺,宋襄公想效仿齐桓公,会合诸侯,确立霸主地位。目夷劝谏他说:“以小国

之力会合诸侯是祸患。”襄公不听 。

周襄王十一年(公元前641年),宋襄公扣押了滕宣公,又邀曹、邾两国在曹南会盟,而后,又命邾文公把鄫国国君当作祭品押到睢水郊外去祭祀,想借此来威胁东夷臣服。同年秋天,宋襄公又因为曹国不服,发兵包围了曹国。同年冬天,陈穆公邀诸侯重修齐桓公之好,于是陈、蔡、楚、郑等国在齐国结盟。这样,在诸侯中变形成了两大集团,楚、齐、郑、陈、蔡等国为一大集团,而图谋称霸的宋襄公一党只有卫、邾、曹、滑等几个小国。 

图霸失败

周襄王十三年(公元前639年)春,宋襄公在鹿地首次会合诸侯,齐国,楚国国君相聚在一起,襄公以盟主之位自居,引起齐君和楚王的不满,宋襄公又自做主张,没有经过齐国,楚国的同意就约定当年的秋天再次在盂地会合诸侯。

宋襄公的哥哥公子目夷劝他说,宋是小国,小国要争当霸主会招来灾祸的,但襄公不听。在到盂地前,公子目夷又劝他要带上军队,以防有变,楚国人是不讲信用的。

宋襄公说:"是我自己提出来不带军队的,与楚人已约好,怎能不守信用呢?"于是,宋襄公不带军队赴会。

到了约定之日,楚、陈、蔡、许、曹、郑等六国之君都来了,楚国早埋伏好了军队。宋襄公和因为争当诸侯霸主而发生争议,楚成王突然命人抓住了宋襄公,把他带回楚国囚禁起来,想借以攻取宋国,直到同年冬季,诸侯在薄地会见时,在鲁僖公的调停下,襄公才被释放。 

泓水之战

宋襄公回国后,听说郑国支持楚成王做诸侯霸主,就决定攻打郑国。目夷劝阻他,襄公不听。

周襄王十四年(公元前638年)初冬,宋襄公领兵攻打郑国,郑国向楚国求救。楚国派能大将率兵向宋国国都发起攻击。宋襄公担心国内有失,只好从郑国撤退,双方的军队在泓水(古河流名,故道约在今河南省柘城县西北)相遇。

楚军开始渡泓水河,向宋军冲杀过来。目夷说:“楚兵多,我军少,趁他们渡河之机消灭他们。” 宋襄公说,“我们号称仁义之师,怎么能趁人家渡河攻打呢?”楚军过了河,开始在岸边布阵,目夷说:可以进攻了。宋襄公说:等他们列好阵的。等楚军布好军阵,楚兵一冲而上,大败宋军,宋襄公也被楚兵射伤了大腿。

宋军吃了败仗,损失惨重,都埋怨宋襄公不听公子目夷的意见,宋襄公却教训道:"一个有仁德之心的君子,作战时不攻击已经受伤的敌人,同时也不攻打头发已经斑白的老年人。尤其是古人每当作战时,并不靠关塞险阻取胜,寡人的宋国虽然就要灭亡了,仍然不忍心去攻打没有布好阵的敌人。" 

襄公之死

宋襄公在泓水之战失败以后,撤退到宋国襄邑的行宫里养伤。周襄王十四年(公元前638年),晋国公子重耳经过宋国,宋襄公想得到晋国的军事援助,就听从的意见,送给重耳八十匹马。 

周襄王十五年(前637年)夏季,宋襄公伤痛发作,不治而死,葬于襄邑(今河南省睢县)城中东北行宫内 。儿子王臣即位,是为宋成公。 

为政举措

政治

宋襄公即位后,任用庶兄目夷为相、贤臣公孙固为司马,内修国政,仁义治国,国力有较大的提升。 

民族

班固《汉书·地理志》的划分,宋国是周朝十三个民俗区之一,具有独立的民俗和自己特色的地域文化。 

外交

在国际上,宋襄公紧跟齐桓公,积极维护齐国的霸权。

齐桓公去世后,宋襄公帮助齐国平定内乱,拥立齐孝公,完成了齐桓公的嘱托;宋襄公试图联合楚国,借助楚国的力量称霸,又实行重楚轻齐的外交策略,于是举行了鹿上之盟,盟主没有当上,却在盂之会中成了楚成王的阶下囚。 

宋襄公晚年去世之前,善待了流浪列国的晋公子重耳。 

军事

宋襄公被楚国释放后不知收敛,不听目夷的劝告,发动了宋楚泓之战,战斗中,没有采取目夷的正确主张,终于招致失败,自己也受了致命伤,霸业成空。 

人物评价

总评

宋襄公是历史上颇富争议的一个人物,赞美者认为他仁义有信,具有贵族精神;批评者认为他虚伪残暴,是假道学的典型。 

宋襄公虽然被后人列为春秋五霸之一,但实际上他并没有真正的得到过诸侯霸主的地位。泓水惨败让后人对宋襄公贻笑千年,但是他的仁义,道德还是值得赞颂的。 

历代评价

成得臣:“宋君好名无实,轻信篡谋。”

司马迁:“襄公之时,修行仁义,欲为盟主。其大夫正考父美之,故追道契、汤、高宗,殷所以兴,作商颂。襄公既败于泓,而君子或以为多,伤中国阙礼义,曪之也,宋襄之有礼让也。”同时司马迁认为宋襄公是春秋五霸之一。 

:“若乃诵前圣之言,守已行之制,遭变而不通,得时而不随,夫如是,可谓王莽、宋襄公之言,不足为有道者也。昔者王莽尝为德化矣,不问可否,语必援经,不量人心,动必据古,於是天下烦溃,从而丧之。此不知变之祸也。昔者宋襄公尝为仁义矣,楚人尚诈我必信,彼兵尚奇我必正,用欲以兴商道,霸诸侯,一战而为敌所执,再战而身死国削,为天下笑。此不知时之祸也。” 

钱时:“无义师之实而欲假义师之名,虑敌之不周,防患之不密,以致身殒国丧,如探笼阱而屠之,遂使流俗之论谓王者之兵真无用于后世。后世非诈谋不可,皆宋襄公、成安君之徒实误之也。” 

苏轼:“宋襄公,疑于仁者也。······襄公不修德,而疲弊其民以求诸侯,此其心岂汤武之心也哉?独至于战,则曰‘不禽二毛,不鼓不成列’。非有仁者之素,而欲一旦窃取其名以欺后世,苟《春秋》不为正之,则世之为仁者,相率而为伪也。” 

苏辙:“至宋襄公,国小德薄,而求诸侯,凌虐邾、鄫之君,争郑以怒楚,兵败身死之不暇,虽窃伯者之名,而实非也。” 

毛泽东:“我们不是宋襄公,不要那种蠢猪式的仁义道德。” 

史书记载

《史记·卷三十八·宋微子世家第八》 

《春秋左传正义·卷十四》

《资治通鉴》卷第一百五十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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